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区别)

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予以废止。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有什么不同?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效力层级不一样。实施细则一般由执行或制定该法律的部门制定,并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批准施行,在法律效力层级上属于法规级别;实施办法由行政部门对自己部门作出的行政法规,给予具体规定,由该部门发布即可,在法律效力层次上,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制定程序上。实施细则在制定程序上要比实施办法来得严格。

(3)实施范围不同。实施细则在适用范围上一般普及全国,实施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一般只适用某地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防溜枕木使用管理办法

1、加强管内自轮运转设备、轨道平车、收轨车作业、停留的防溜工作,规范防溜安全管理。

2、防溜铁鞋、防溜枕木等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使用新研制的防溜设备及器具,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防溜,须确认铁鞋牢靠固定。使用人力制动机防溜时,须拧紧制动机;使用铁鞋防溜时,每(台)组车两端最外方同侧相对方向分别设置1只铁鞋防溜,设置在最外方车轮踏面与钢轨面夹角内,鞋尖要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并加锁防盗,有排障器的必须避开排障器;使用防溜枕木防溜时,应在距停留车辆不大于5m处放置并分别在线路两钢轨上使用防盗链进行加锁。

手机的输入法和文件管理全部卸载了怎么办?现在Wi-Fi蓝牙都没办法使用了,又恢复了出厂设置,怎么办?

  •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输入法安装进手机?
  • 再恢复一次出场设置,或者去手机店刷个系统

门窗厂该如何起草关于耗材节约的管理办法!(日常使用的钻头,打钉的刀头,以及工程用钉)

  • 希望各位能给出合理的 管理办法,监管方法。奖励机制又该怎样去运作
  • 这个你要具体的搜索下就明白了

ps打开提示来宾账户不能使用,可我用的是管理员,网上的解决办法我都一一试了,不行

  • 请大侠支招帮忙解决,之前一直用的好好的。
  • 重装呗。。。。。

求《湖南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原文

  • 省政府会议2012.3.19就原则通过了这项实施办法,到现在网上都没原文。。 市县下发的不知道是盗版还是???? 求原文….
  • 你可登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机关事务网”查询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文件 湘管发[2003]2号省直各单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三年元月十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办[2002]6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促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节省行政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包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各民主党派;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经济组织;中央驻长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包括轿车、吉普车、越野车、旅行车和20座以下客车等非生产用车辆。第四条 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组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工作(简称省直汽车管理办)。(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和审批资料的档案。(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部门预算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资金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三)省廉洁自律办负责对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车辆编制与配置标准第五条 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数根据各单位的机构规格、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确定。(一)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按1–2人1辆;3人2辆;4人以上(含4人)则每增加2人增配1辆。(二)其他在职人员公务用车,按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厅局级单位每15人配备1辆;处级单位每25人配备1辆。(三)离退休厅局级干部一般按每10人配备1辆定编。第六条 合署办公的单位按一个单位的编制配车;兼职领导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配车。被撤销的单位,其车辆编制数收回。合并的单位,其车辆编制数重新送审核定。第七条 上级部门配备、调拨的车辆或单位接受抵资、抵债的车辆以及经批准接受捐赠的车辆均纳入编制管理。第八条 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及防汛抢险、森林防火等特殊部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种车辆,可不占其单位的车辆编制数。第九条 编制车辆配置标准。厅级以下(含厅级)单位的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值25万元以内的车辆。因特殊情况,需配备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公务用车,由省纪委组织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共同审批。第十条 上述定编和配置标准,是最高控制标准,不是必达标准。各单位具体配车的数量和标准,根据财力状况配备。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 省直各单位车辆编制数由省直汽车管理办核定。定编后的车辆,配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编证》。《定编证》按一车一证,不能交叉使用,不得转让。第十二条 须由财政资金购置车辆的,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余下全文

广东省地勘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报账若干规定

  • 各位老大,请问广东省地勘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报账若干规定是参照那些文件?请指点
  • 就是按照那些去做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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