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人以上要报备劳动部门吗?
需要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公司注销后公章要上交吗?
公司注销公章的处理:
1、根据《国务院关于民族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民族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2、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相关的文件
4、在公司注销之前,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6、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三、单位劳动合同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吗?
合同的生效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到劳动部门备案现在称之为审核,由于合同只不过是第一步。劳动部门审核后拿着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审核只不过是减少程序、简化手续、减少各类劳动争议的一种技巧。二、不备案不算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民族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民族、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三、单位为新招录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录用和合同备案。这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又一新举措。
四、何故很多公司都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部门领取吗?需要缴税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由于很多用人单位不懂法。劳动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条款,具备法定条款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与纳税无关。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五、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把劳动合同上交,合法吗?
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然而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职业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职业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六、公司注销以后营业执照要上交吗?
1、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全部收回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
七、公司交社保要审核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吧!只要你入职这家公司,企业就有义务和职责缴纳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八小时职业制来操作的。否则的话是违法的,如果这家企业没有缴纳社保说明这个企业是一家抠门小气吝啬鬼的企业。老板是从中榨取剩余价格。
八、辞职后劳动合同要交回公司吗?
员工辞职时用人单位无权收回劳动合同,恰恰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在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对于题主遇到的情况,建议还是先尝试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银保监会或是劳动监察机关举报。
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开?劳动部门负责开具吗?
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接着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领悟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开?劳动部门负责开具吗?
谢邀!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在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职业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离职时,如果单位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